河南大學教育學部2025年引進高層次人才
#01、學部概況
河南大學教育學部的前身是中州大學教育系,始建于1923年,是河南大學建立最早的系科之一,1924年開始招生本科生,1927年開始招生研究生。1954年隨著國家院系調整政策的推進,教育系改為公共教育教研室,為全校師范生開設教育學、心理學公修課程。1980年,恢復教育系,重新開始招收本科生與研究生。1999年7月,在教育系的基礎上建立了教育科學學院,教育學科發(fā)展步入快車道,逐漸建立起本碩博一體的完整人才培養(yǎng)體系。2021年5月,經學校研究,在教育科學學院的基礎上成立了教育學部,開始大部制改革的探索和發(fā)展。學部下設教育學院、心理學院、教師教育學院、基礎教育研究院等4個教學與管理單位,擁有13個省級研究機構,河南省高等學校科研創(chuàng)新團隊3個,現(xiàn)有教職工153人,其中,教授42人,副教授43人,博士生導師47人,碩士生導師130人,教風優(yōu)良,底蘊深厚。
#02、招聘條件及待遇
熱愛教育事業(yè),身心健康,品德高尚,治學嚴謹,學風端正,恪守高等學校教師及科研工作者職業(yè)道德規(guī)范,需有拼搏奉獻精神和團隊合作意識,同時具備下列表中的崗位條件。
01高層次人才
1)卓越人才
條件:在本學科領域具有國內外公認的學術聲望和學術影響力,為所在專業(yè)領域和學科的一流學者,取得重大標志性研究成果。
薪酬待遇:
1.享受有競爭力的年薪;
2.提供住房(或住房補貼)及豐厚的安家費、充足的科研啟動經費及平臺建設經費;
3.根據實際情況解決或協(xié)助解決配偶工作;
4.解決子女(中小學、幼兒園)入學問題;
5.配備專業(yè)學術團隊等。
2)領軍人才
條件: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良好的學術聲望和學術影響力,為所在專業(yè)領域的著名學者和學科帶頭人,取得突出的教學科研成果;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。
薪酬待遇:
1.享受有競爭力的年薪;
2.提供住房(或住房補貼)及豐厚的安家費、充足的科研啟動經費及平臺建設經費;
3.根據實際情況解決或協(xié)助解決配偶工作;
4.解決子女(中小學、幼兒園)入學問題;
5.配備專業(yè)學術團隊等。
3)拔尖人才
條件: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良好的學術影響力,為所在專業(yè)領域的知名學者或有潛力的中青年學者,取得較為突出的教學科研成果;人文社科類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,自然工程類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0周歲。
薪酬待遇:
1.年薪不低于70萬;
2.提供住房(或住房補貼)及豐厚的安家費、充足的科研啟動經費及平臺建設經費;
3.根據實際情況解決或協(xié)助解決配偶工作;
4.解決子女(中小學、幼兒園)入學問題;
5.配備專業(yè)學術團隊等。
4)百人計劃A崗
條件:取得博士學位后,具有在海內外知名科研機構、高校或企業(yè)研發(fā)機構不少于2年的科研工作經歷,并取得本學科領域高水平科研成果;自然工程類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8周歲,人文社科類原則上年齡不超過40周歲。
薪酬待遇:
1.年薪不低于50萬;
2.提供安家費及購房補貼、充足的科研啟動經費;
3.配偶學歷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者,解決工作;
4.解決子女(中小學、幼兒園)入學問題;
5.配備專業(yè)學術團隊;
6.支持爭取國家和地方人才計劃項目。
02優(yōu)秀青年人才
1)百人計劃B崗
條件:具有在海內外知名大學、科研機構學習或工作3年以上經歷,取得較為突出的研究成果;自然工程類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,人文社科類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7周歲。
薪酬待遇:
1.年薪不低于30萬;
2.提供安家費及購房補貼;
3.提供充足的科研啟動經費;
4.解決子女(中小學、幼兒園)入學問題;
5.支持爭取國家和地方人才計劃項目。
2)青年教師
條件:具有優(yōu)良的教育背景,海內外高水平大學、研究機構的優(yōu)秀博士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員;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;具有本學科領域代表性科研成果。
薪酬待遇:
1.納入事業(yè)編制;
2.實行年薪制,年薪14-23萬元,根據聘任崗位享受相應待遇;
3.一次性提供安家費18-21萬元;
4.享受工作任務外的績效;
5.符合省市人才政策的,可享受相應人才待遇;
6.享受子女在附屬學校(幼兒園、附屬小學)入學方面的待遇。
3)博士后研究人員
條件:具備從事教學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素質;博士學位獲得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,年齡不超過35周歲。
薪酬待遇:
1.實行年薪制,提供優(yōu)良的科研和工作環(huán)境;
2.享受工作任務外的績效;
3.符合省市人才政策的,可享受相應人才待遇;
4.享受子女在附屬學校(幼兒園、附屬小學)入學方面的待遇;
5.優(yōu)秀者可留校工作。
注:高層次人才、緊缺專業(yè)崗位及特別優(yōu)秀者,可采取一事一議。
#03、應聘方法
應聘人員可將應聘材料發(fā)送至招聘單位信箱:(點擊查看),請【點擊下方“立即投遞/投遞簡歷”,即刻進行職位報名】。
來源鏈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d34XHbb670LewT6Xp2-f_g
日期:2025/3/14 9:36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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